優良牛樟芝產品獎章申請
台灣國寶牛樟芝協會「優良牛樟芝產品」遴選辦法
中華民國112 年4月 ** 日第三屆理監事會聯席電子會議通過
一、台灣國寶牛樟芝協會(以下簡稱本會)為表彰本會團體會員之高品質牛樟芝 相關產品,特訂定本遴選辦法。
二、優良牛樟芝產品之定義: 由本會頒贈本會團體會員之高品質牛樟芝相關產品榮銜。
三、本會團體會員之優良牛樟芝產品之候選基本資格及推薦方式: 本會理監事,本會團體會員或會員至少三名連署方得推薦候選產品。 候選優良牛樟芝產品之推薦書,由本會制定之。
四、本會團體會員之優良牛樟芝產品之產生與名額: 候選之優良牛樟芝產品需經本會理監事會議通過之獎章委員會委員二分之 一以上(含)出席,出席委員二分之一以上(含)同意,方可遴選為優良 牛樟芝產品;遴選優良牛樟芝產品名額每年以不超過六項為原則。
五、優良牛樟芝產品候選產品提名程序應於本會每屆年會四個月前辦理完成, 經本會理監事會議通過之獎章委員會就各候選產品之審查結果,於年會前二個月,送本會理監事聯席會審議核定。
六、當選表揚:每年獲遴選之本會團體會員之優良牛樟芝產品於本會當年度年會 公開表揚,頒發優良牛樟芝產品證書。
七、本辦法經本會理監事聯席會議通過後施行,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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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_台灣國寶牛樟芝協會候選優良牛樟芝產品申請推薦書.doc